泰山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本文源自泰山学院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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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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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更多高校毕业生创造继续深造学习机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招生范围仅限泰山学院本校毕业生。泰山学院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泰山学院年、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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