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诸城市教体系统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控制总量教师简章
根据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前期诸城市教体局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招聘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6月2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七)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新教师,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如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1年内提供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新教师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本科专业目录》。
(九)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及已就业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诸城市教体系统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和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12月15日9:00—12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年12月15日11:00—12月18日11:00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