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泰山学者年度评估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园区):
为做好泰山学者年度评估工作,现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一、采集范围
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
二、工作任务和流程
用人单位(园区)和泰山学者本人请分别按照单位用户操作手册和人才用户操作手册注册填报信息。已经注册账号的单位(园区)和泰山学者可以直接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流程提交审核。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提交年度评估信息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海外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按照归属领域提交年度评估信息至省主管部门,其中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领域提交省教育厅,科研院所提交省科技厅,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省卫生计生委,企业提交省委组织部。省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评估结果提交省委组织部备案。
三、时间要求
1、没有在平台注册的单位(园区)须在12月14日(周四)前完成信息注册。
2、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须在12月21日(周四)前完成信息填报或完善。
3、年度评估信息须在12月29日(周五)前由单位(园区)按照相应流程提交省主管部门审核。
四、重大事项报告
对管理期内泰山学者或所在单位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的,单位(园区)应在年度评估结束前向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及省主管部门相关处室书面报告。报告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一经发现,视为瞒报,将对有关单位(园区)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削减明年申报名额,或取消明年申报资格。
个人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发文公布3个月内,未全职调入单位开展工作;年度在岗工作时间严重不足或未开展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发生重大调整;工作岗位发生重大变动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一线工作;调离工作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形;有违法乱纪行为、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无法继续从事目前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变更;企业停产或濒临破产,被并购;企业违法经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公安机关、证监会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园区)要按照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对于审核中反馈的意见,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及时提交审核。
2、如对评估系统内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有疑问,可咨询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联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联系—;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
3、如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
附件:
1、单位用户操作手册
2、人才用户操作手册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年12月8日
详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