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人,济南芙蓉街/泰山/观日出/岱庙!休闲两日游!
25-70周岁
不在年龄范围内附加
60-70周岁之间赠送精美礼品
60周岁以下赠送泰山景区大门票·赠送岱庙门票
礼品一:21寸行李箱一个
礼品二:滋补养生酒黄精酒
礼品三:净化除菌连续三十天防护卡
超龄人员礼品三选一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岱庙是泰山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为道教神府,是历代帝王举行封
禅大典和祭祀泰山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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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用完中餐之后,我们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开启了我们美好的旅程。
芙蓉街是一条济南性格的老街,是济南市的老商业街,被誉为“齐鲁第一小吃街”。芙蓉街以街中芙蓉泉而得名,邻近历代两大府衙和贡院、府文庙及古城主干道。金、明、清时,是文人墨客饮酒赋诗之地。现在在济南的老街中,芙蓉街尤为热闹。无数的小商小贩,在路两边各据一摊或一店,神州各地、欧美日韩色小吃琳琅满目。芙蓉街上每天人流不断,相比于大多数寂寂无声的老街,芙蓉老街充满了商业活力。
来到这里,除了在这里的特色街区逛逛,感受齐鲁大地的历史文化,还有就是吃美食了。国足臭豆腐,不同于长沙臭豆腐,皮焦里嫩,香味十足。有一家苓记鸭血粉丝味道也很棒,汤香味美,茶叶蛋味道也可以。路边有摊贩卖烤猪蹄,路过的时候闻着超级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还有各种烤串、冰糖葫芦等,来这里逛逛寻找你心仪的美食吧。
晚上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合,前往泰安。
后夜游五岳独尊(门票已含),(小交通往返60单程30只送单程,
自由选择)泰山主峰玉皇顶海拔.7米。泰山被古人视为“直通帝座”的天堂,成为百姓崇拜,帝王告祭的神山,有“泰山安,四海皆安”的说法。自秦始皇开始到清代,先后有13代帝王依次亲登泰山封禅或祭祀,另外有24代帝王遣官祭祀72次。山体上留下了20余处古建筑群,2余处碑碣石刻。年11月8日,泰山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年12月12日,泰山被列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7年3月7日,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备注:泰山,导游送到景区·帮忙购票然后客人自由登山(导游不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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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第一次爬泰山建议走我推荐的这条经典路线。夜爬--红门上山--
登顶看日出---白天下山原路返回!
为何夜爬,夜爬众所周知的原因是可以看日出,日出前夜晚漫天的繁星
绝对会让你不虚此行。另外夜爬的好处也多多,晚上爬第一是凉快不会被
白天中午烈日晒到!夜爬上山不易被路上景点和泰山的巍峨影响心态,有人
白天刚爬的时候这里看看那里拍照留念爬到一半就筋疲力尽到了中天门定眼
望去山顶还在云中不免心生退意影响心态导致放弃!看到这大家心想那岂不
是无法拍照留念啦,放心啦白天下山的时候可以使劲照哈哈哈天亮下山看
泰山又是另一番景象,你会不由的佩服自己哇我是这么上来的放松心情
边玩边下!
指定时间集合,后乘车进入提供门票的赞助商铺
参观,参观泰山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为道教神府,是历代帝王举行封禅大典和祭祀泰山神的地方。它坐落于山东省泰安市区北,泰山的南麓,俗称“东岳庙”。岱庙城堞高筑,庙貌巍峨,宫阙重叠,气象万千。岱庙创建于汉代,至唐时已殿阁辉煌。
后返回温暖的家!
接待标准
门票:泰山/岱庙景区首道大门票(门票由购物店提供,配合进店,不配合进店门票自理)
用车:正规旅游大巴车
门票:(赠送泰山大门票、岱庙门票)
交通:泰山上下山小交通的单程
住宿:泰安
导服:优秀导游全程服务
用餐:含1早(打包早)
保险:赠送旅游意外险;客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购买其他意外险
购物:配合导游进店绝不强制消费(进两店)
备注:防疫期间出入酒店/景区/餐厅均需要健康通行码,各位游客务必在出发前认证完健康通行码
报名须知
领队导游将于出发前1天通知,如遇客人出发前24小时取消退团报名费用不退礼品不予赠送。
行程所列娱乐项目如遇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无任何退费,游览顺序由导游根据行程安排,敬请理解。
1.本行程内赠送项目,游客不参与的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我社概不退费、不得更换其他项目。
2.游客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例如: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精神类疾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g/升以下的病人;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以上情况请勿参团,若因游客隐瞒以上情况而出现意外情况责任由游客自负。
游客(特别是中老年或特殊病症者)认真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后,有选择地参加景点游览。
以当时的身体健康状况为前提,在选择参加如:潜水、登山等项目时要特别慎重。
3.因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车流量高峰、自然灾害等)造成游客滞留的情况,增加的
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旅行社和游客分担。
4.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或其他游客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游客有以下情形的,旅行社可就地解除合同、终止行程安排: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
?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行社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以上情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余款退还游客;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游客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